生產管理系統應具備的功能
通過上一篇的文章,相信大家對生產管理系統應具備的功能已經有了初步了解,今天我將繼續帶領大家探尋這一內容。以下就是我對上一篇文章做出進一步補充,希望能對大家在這一方面有所幫助!
7)領料單領料日期必須小于產成品實際入庫日期(工單未結束前,后補單據尤其注意),各庫管審核單據日期必須修改為實際審核日期。(領料日期必須在工單實際開工日期與實際入庫日期之間)工單一旦結束后,不可隨意做工單變更單進行修改,如果必要,工單變更單的日期要求在工單單據日期與工單完工日期之間。
8)領料單完全審核后,要求及時做工藝、投產,以便后續工作報工單的錄入工作的及時進行。
9)同一品號、不同批次的產品,在做領、退料單時,數量必須保持領退料單據的一致性。
10)工藝、投產單的錄入、審核,注意審核日期與單據的一致性。
11)聯產品的錄入,及時準確錄入聯產品分辨率。注意每月需跟財務確認,做到及時更新。
12)入庫單的錄入,注意入庫單的移入地、工單單別、單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的填寫。辦理成品入庫時,如實際數量與包裝工單數量不符,要求做工單變更單,使實際入庫數與預計產量數一致。保存后,在重新計算單身時。如計算單身時自動帶出原工單中不需要的原料,要求刪除該原料行。
13)當月產成品不能全部入庫做倒扣料的工單,不能跨月做倒扣料,而是當月入庫多少做多少倒扣料。
14)在工單已經審核完畢,領料單已經生成的情況下,對于實際無需領料的材料,需及時做工單變更,將其數量變更為0。
15)月末審核單據,除再制產品外,要求工單、工單變更單、領料單、退料單、入庫單無未審核單據。
16)生產系統單據的檢查、監督,確保生產系統單據的準確性。
生產管理系統應具備的功能就是我在這兩篇文章中提到的所有知識點了,相信經過我的講解大家對生產管理系統又有了更深的了解。如果還有什么不懂的不理解的問題,歡迎來我公司網頁進一步了解,我們將會為您答疑解惑!